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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城事】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5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绩。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44712件,审执结288795件,均创历史新高,比2014年分别上升32.30%和20.01%;结案标的额894.44亿元,同比增长123.38%;其中,省高院受理各类重大案件6189件,审执结4468件。司法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首批员额制法官遴选产生,完善司法责任制等试点任务有序展开,司法公开、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视察我省法院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眼社会治安新动向,推进平安山西建设。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22182件,同比上升2.38%,判处罪犯30160人。高举反腐利剑,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1054件2518人;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判处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64件83人,同比分别上升23.08%和9.21%。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一批特赦案件,较好发挥了刑罚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
依法保障经济发展。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规范与激励的关系,共审结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170909件,同比上升21.48%,涉案标的额达579.54亿元。依法审结融资租赁、借款合同、证券保险等各类案件36451件,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385件607人;妥善审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243件,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及时公正调处涉及各类经济主体的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劳动争议、企业改制等纠纷21353件,最大程度地激发经济发展、创新的内生动力。运城海鑫集团破产案件涉及债务230多亿、员工7600多人,省高院指导运城中院高效依法处理,使企业成功实现破产重整。
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依法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3665件,审结2818件,同比分别上升123.52%和81.57%。依法判处恶意欺诈、扰乱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等违法犯罪案件366件618人;进一步强化信用惩戒制度,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3604人,对609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或暴力抗拒执行的人员依法处理,努力推动形成崇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便利人民群众立案诉讼。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对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开通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及时就地化解矛盾8600余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6061.89万元,为262名无诉讼能力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45.33%以上。
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全省法院审结的一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89.61%,同比上升2.03个百分点。全省法院“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建成使用,信息录入合格率达到99%以上,对127项案件流程节点进行全程留痕、动态跟踪,设计31个指标对公正、效率、效果等方面进行质效评估,审判权管理“六大机制”得到较好落实。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25438件,及时纠正存在瑕疵或确有错误的案件。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案件93件,决定赔偿29件,赔偿金额200.50万元,依法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各级法院妥善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教育医疗、环保、住房等涉民生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加强涉军维权案件的审理工作,3个法院和2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华北五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深入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执行指挥中心全面运行,并与27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丰富了执行工作的手段和威慑力。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47680件,执结标的258.8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84%和62.53%。执结涉及民生案件4820件,执结标的2.7亿元,其中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79件,执结标的2192万元,中央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
有序开展四项制度改革试点。去年3月,中央批复我省改革方案后,省高院起草制定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制度相关配套文件,形成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我省实际的“1+11”方案体系,其中,书记员实行政府购买、劳务派遣的司法雇员制管理模式等改革思路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法官职级待遇和职业保障向基层倾斜建议被中组部、中政委和最高院、最高检四部委联合出台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吸收借鉴。首批入额的214名员额法官经严格程序,已由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确认产生,今年1月全部配置到试点法院办案一线,按照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新的审判模式审理案件,并实行司法责任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去年6月,全省法院完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进度比最高法院的要求提前了一年。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100项、执行信息268项,全年共公开案件241563件、案件动态170134项、生效裁判文书94913件,展示了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新形象。全省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发回重审案件三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裁定发回重审的3205件案件,全部做到依法公开发回理由、公开发回依据、公开发回方式,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建成并投入使用科技法庭260个,做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数字动态监控,证据多媒体直观展示,局域网可随时调取观看庭审情况。三级法院全部建成远程提讯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保障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类案件远程提讯170余次,38个法院建立了远程视频审判系统。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省高院总结推广了怀仁县法院、襄垣县法院和芮城县法院风陵渡中心法庭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纠纷的经验做法,大力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全省有18976起交通事故、医疗、家事、劳资、消费者权益等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全省法院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9.19%,行政案件协调率达13.84%,执行案件和解率达17.25%。同时,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强化“诉访”分离,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1219次,进京访数量同比下降4.7%。
四、打造过硬队伍,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上率下,扎实开展“学习讨论落实”“三严三实”“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等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广大干警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为民意识、廉洁意识,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去年先后有128个集体和4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太原市迎泽区法院荣膺“全国模范法院”,大同中院法官邵晋栋、吕梁中院法官曹宪强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突出司法能力提升。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着力提升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等“五个能力”;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各类培训78期8500余人次;司法调研能力不断提高,法官责任制、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等30个调研成果和17个案例分析,被最高院评为优秀。
突出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从严治院,严明法纪,整顿作风,省高院一年6次对12个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进行明察暗访、专项整治,严肃查处64人,对涉及廉政问题的2名中院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更加注重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始终把自觉接受党委领导,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省高院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700余人次,发送短信7000余条,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及其他事项6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51件,审结461件,其中,维持原判96件,改判128件,发回重审190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4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8082件,陪审率达65.24%,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开办网上“院长信箱”“我要举报”“给大法官留言”等专栏,5个中院和10个基层法院官方网站进入全国法院排名前100。省高院“给大法官留言”栏目留言和回复数量居全国前列,官方网站点击量在全国法院排名第7,被新华网评为“山西省直政务新媒体综合影响力奖”和“司法系统政务新媒体应用奖”。
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对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压力、新变化准备不足,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统一和深化;二是大量社会矛盾以诉讼形式涌入法院,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但少数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不高,一些案件审判不够公正高效、执行不够及时到位,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三是作风建设成果还不够牢固,有的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行为失范,个别干警甚至顶风违纪、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四是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五是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始之年。全省法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推进“六大发展”、实现“三个突破”、促进富民强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要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准确把握司法工作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落实的切入点、落脚点,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加强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的司法应对,依法保障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严惩职务犯罪等专项斗争,集中开展破解执行难题专项活动,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公正感和获得感稳步提升。要进一步发挥审判工作的规范、引领、促进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强化对公民、法人财产权和创新收益的保护,审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努力防控各类风险,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加大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二是要在深化司法改革上有新进展。坚持问题导向,坚定改革信心,以“钉钉子”精神,确保中央、省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认真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在高起点、高水平上推开第二批试点。遵循司法规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三是要在司法公开上有新成效。坚持阳光司法,依托“互联网+”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要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更多便利,更加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果、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努力与成效。
四是要在队伍建设上有新进步。精心组织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确保队伍风气、形象有新改观。高度重视司法综合能力培养,不断壮大专家型法官队伍,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财物保障问题,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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