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商户押金过期不退
苏宁易购南风广场店
押金条
2016年3月17日,运城市民王女士向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直播民生栏目反映,她于2012年4月入驻苏宁电器,经营四季沐歌热水器。入驻时商场要求缴纳1000元施工押金。在2015年9月份撤柜时,王女士向商场索要入驻时所交的1000元施工押金,苏宁电器以押金条超过半年,电脑系统没有押金单号为由不予退还,王女士多次向商场索要未果。
3月17日,记者跟随王女士来到位于南风广场的苏宁电器,再次索要施工押金。苏宁电器物业王经理表示,商场规定施工完必须在三个月之后六个月之内凭押金条退还施工押金,过期不予以退还。由于王女士的押金条超过半年,电脑系统自动清除押金单号,而且此押金条未经她手,之前的经办人工号也已经撤销,经办主管领导多人离职,所以商场无法退还。
山西金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表示,押金条上没有明确标明必须在半年之内领取。当事人持押金条找开具押金条的单位要求退还押金,开具押金条的单位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退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苏宁电器是国内领先的商业企业,其管理模式应更加规范和充满人性关怀,在服务好顾客的同时,也应该保障入驻商户的利益。在此希望苏宁电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对于此事本网还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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