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抛洒车辆所属企业及工地已经确定
据黄河晨报讯(记者 陈永年)9月14日,记者从盐湖区环卫处得到消息,前一日抛洒2400多米的肇事车辆所属企业及施工工地已经确定,目前环卫部门已经下达罚款3万元并停业整顿的处罚书。9月13日6时30分,一辆混凝土罐车从机场大道老水果批发市场开始,一路抛洒至建北桥南。为了清理路面,十几名环卫工人从6时30分一直加班到10时多。
环卫处副主任赵喜恩说:“事发后,我们首先安排环卫工人及时清理路面,同时派出监察人员沿路追查肇事车辆。因为抛洒的是混凝土,非常难清理,清理完后我们又将路面冲刷了一遍,全部忙完都10点多了。”
在环卫工人紧张清理同时,环卫处渣土办负责人刘红文带数名监察人员,沿抛洒痕迹一路寻找,终于在河东街与中银大道十字路口附近找到了嫌疑工地。
刘红文说:“我干这活年代久了,不会弄错。当时我们过来时,该工地还在施工,附近还有一处工地,该工地当晚早就停工了,根据路线等证据,可以确定就是给这家工地送混凝土的罐车抛洒的。”
随后,环卫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给施工工地及混凝土提供商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工地9月14日12时之前改正“施工无路面硬化、无洗车设备、路面抛洒”行为;要求混凝土提供商9月15日10时之前改正“路面抛洒”行为。
同时,环卫处还给施工工地下达了《停工(核查)通知书》。《通知书》称:经查你(单位)于2016年9月13日在施工期间有路面抛洒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罚30000元。因你(单位)未能提供上述行为之合法依据,现责令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停工)上述行为,并于2016年9月14日8时,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基础平面图、桩位图、建筑设计施工总说明、工程总预算到环卫处渣土办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赵喜恩说,为了保证该工地停工处罚的效果,环卫处已派出专人昼夜24小时在其门口守候。
据介绍,目前市区内的路面抛洒现象非常多,而最终能找到工地或肇事车辆的顶多占一半,大多数情况下只能由环卫工付出额外的辛苦进行清理。而且就算找到肇事车辆,实施了罚款,但罚款也要进入国库,根据目前的制度,那些多付出辛劳的环卫工没有额外补贴。
赵喜恩介绍,目前“数字城管”系统正在实施中,设备投入使用后,将会对市区渣土车及拉料车的管理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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