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_运城司法志
民国时期,政府厉行禁烟(鸦片)、禁赌。民国9年(1920),安邑查获烟犯和赌博犯 461人,其中男411人,女50人;解县查获烟犯和赌博犯254人,其中男251人,女3 人。
民国10年(1921)安邑烟犯和赌博犯共570人,男508人,女62人;
解县329人, 男323人,女6人。
据民国12年(1923)山西省第五次社会统计,安邑县查获吸烟者 133人,其中男117人,女16人;贩烟者57人;赌博者399人,其中男338人,女61 人。解县吸烟者 115 人,其中男 114 人,女 1 人; 赌博者 103 人,男 101人, 女 2 人。
民国23年(1934),安邑烟犯52人,男46人,女6人;赌博犯134人,男109人,女25 人。解县烟犯28人,男8人,女20人;赌博犯89人,男88人,女1人。
民国37年(1948),安邑民主政府破获赌博案6起,贩卖、吸食鸦片案40起;运城 市民主政府破获贩卖鸦片案14起。
新中国建立后,依据中央政务院发布的禁毒令,运城、安邑、解县公安局发动群众, 幵展禁毒运动。对于制毒、销毒、倒贩毒品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厉打击。
1951 年,破获吸食鸦片27人,贩卖毒品鸦片33案(人)。
1953年,破获贩卖毒品案2人。此 后三十年间未有吸毒者。对于赌博者以教育为主,加强管理。1951年破获赌博10起, 1953年5起,1954年5起,1957年3起。
1950年10月7日,中央颁布了《惩治反革命条例》后,运城、安邑、解县公安局, 对反革命残余势力及其现行破坏活动进行镇压,对反动会道门一贯道、龙化会、圣贤道、 西华堂、道德学社等予以取缔。据统计,1951年解县共扣捕反革命339名。其中特务29 人,土匪5人,反动地富有血债者250人,反动会道门道首35人,其它反革命20人;处 死刑23人。
1957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颁布后,安邑、解虞县公 安局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害公私财产、违反法纪、道 德败坏等轻微的违法行为等,实行了必要的强制性的行政处罚措施。这一时期,社会秩序 稳定,道德风尚普遍良好。
“文化大革命”时期,公安组织瘫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治安管理工作逐步恢复。
1983年6月,市公安局依靠社会力量,对社会秩序进行综合治理。同年S月,认真 贯彻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依法“从重从快”收容审查、劳动教 养、拘留逮捕一狴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公判一呰刑事犯罪分+,处决一些 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1983年以后,赌风又起,对参与赌博的人进行教育和给予治安处罚。
1988年4月7日,运城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防撬盗、反扒窃、禁赌博”专 项斗争的方案》。该方案在第三阶段以《继续引深查禁赌博工作》为标题,着重指出:“这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査获以赌博为业、屡教不改的惯赌分子,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者, 设赌抽头的窝主,教唆赌博或流窜赌博的犯罪分子”,并要求“各派出所都要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并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群众。
9月29日,根据《山西省禁止赌博 条例》第三条“凡用麻将、扑克、骰子、纸牌等做赌具或用押宝、抽签、设彩、摆象棋残 局、打台球及其它方式,以财物作赌注计输羸的,均属赌博行为”的规定,在全市形成禁 赌的强大声势。至年底,共查获赌博222起,抓获赌徒804人,警告42人,罚款741 人,治安拘留21人;查获卖淫嫖宿47起,抓获卖淫妇女及嫖客共68人,对这狴人的处 理分别为警告16人,罚款44人,治安拘留8人。
1989年11月1日,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声势浩大的扫“卖淫嫖 娼、赌博、吸食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观看传播淫秽物品” 等“六害”斗争, 当年共查获赌博 488 起,抓获赌徒 2062 人,其中警告71人,罚款 1955 人,治安拘留36人;查获卖淫嫖宿56起,抓获卖淫妇女及嫖客共116人,其中警告2 人,罚款94人,治安拘留20人。1990年,查获赌博168起,抓获赌徒1370人,对抓获 的赌徒警告II人,罚款1341人,治安拘留18人;查获卖淫嫖宿11起,共23人,其中 罚款20人,治安拘留3人。
1990年,全市共有治保会346个,其中农村311个,机关、.企事业单位35个;治安 巡逻队696个,队员3588人,其中街道、村镇591个,队员2713人,机关、厂矿、学校 78个,队员631个,乡镇公安派出所27个,警员2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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