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1-12-13 11:27:10

户籍管理(户口)_运城司法志

本市历代户籍均有法规。明代人口曾有过大的迁移,户籍按朝廷旨意办理。一般年份 由邻、闾、村造册,以完丁赋。日军占领运城后,发放“良民证”,以管户籍。

民国35年(1946)至民国37年(1948),运城、安邑、解县警察局皆配有户籍警员,分驻公安分队、派出所,管理一方之户籍。

民国37年(1948) 7月,运城市民主政府分别在路家巷、阜巷、东街、西街、北街设立公安派出所,核查户口,惩处坏人。

新中国建立后,本市城镇实行常往、暂住、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更正等7 项户口登记,农村实行常住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5项户口登记。非农业集体 户口使用户口卡,居民使用户口薄,农村以村建立户口薄,均一式二份,户口管理机关1 份,自存1份。新中国建立初期,运城设有派出所,管理城市及附近管辖区户口。

1958 年,随着城区机构的扩大,又在安邑、解州设置公安派出所,管理户口登记工作。

1963年又增设盐化公安派出所,管理盐化户口登记工作。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市对户口管理工作进行了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除在运城市区、盐化局、安邑、解州设立公安派出所管理户口外,其余各公社均在当地设户口管理机关,一般由行政秘书兼管。

1983年8月,运城由县改市后,在市区设立了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城5个派出所,以各城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1987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本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多,户籍管理乂增设 暂住人口登记工作,凡在本市做买卖、搞建筑等在3个月以上的都要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 住户口登记。

1988年,全市暂住人口总数为5821人,其中包工1247人(外省357人), 运输业8人,建筑业1381人(外省221人),开工厂288人(外省59人),修理业103 人,(外省8人),缝纫业50人(外省12人),开饭店309人(外省7人),摆摊设点658 人(外省44人),借读233人,(外省21人),保姆35人(外省7人),投靠亲友163人 (外省16人),其它1346人(外省1035人)。


1989年,全市登记的暂住人口总数为9056人,其中,包工1858人,运输业107 人,建筑业2019人,开工厂428人,修理业126人,其它行业4518人。

1990 年,外地客商、专业户越来越多,全年登记暂住人口总数为 122기 人,其中, 包工1785人(外省673人),运输业270人(外省7人),建筑业2884人(外省491 人),办工厂421人(外省162人),修理业216人(外省66人),缝纫业288人(外省 125),开饭店658人(外省51人),摆摊设点2320人(外省92人),借读313人(外省 36人),投靠亲友465人(外省100人),保姆23人(外省5人),其它行业2628人(外 省618人)。在上述人员中暂住3个月的912人;3个月至半年时间的2203人;半年至1 年的6872人;1年至3年的2111人;3年以上的1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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