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通视讯 发表于 2021-12-14 11:24:51

监所检察_运城司法志

从1979年开始,运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进行检察监督,每逢重大节日,组织工作人 员进监所视察。

1984年,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增设监控科,派员驻看守所,专管监所监督工作。

1986年,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髙人民检察院颁发的《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试行办 法》,严格按照规定对人狍的人狱手续、案件诉讼时限、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 察,并对在押人犯进行经常化、普遍化教育。

同年,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检察112次, 发现和纠正问题30件,对在押犯进行监视和法制教育8次,与在押犯谈话380人次,受 理罪犯和家属申诉案件16起,并拿出200元给罪犯购法律书籍120余本。

1987年至1988 年,监控科共检察277次,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132件,对在押犯进行监视和法制教育 35次,与在押犯谈话480人次,受理罪犯和家属申诉案3起,提出纠正公检法办案超权 限30案47人。

1989年,全年对看守所检察74次,发现和纠正问题20件,对在押犯进 行监视和法制教育12次,与在押犯谈话312人次,受理罪犯和家属申诉案件2起。

1990 年,全年对看守所检察60次,发现和纠正问题33件,对在押犯进行监视和法制教育8 次,与在押犯谈话240人次,受理罪犯和家属申诉案件1案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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