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转移不动产登记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问:办理转移不动产登记需要携带什么材料?运城市清零行动办公室为你解答:
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在登记窗口打印,现场领取)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材料,申请人自带)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申请人自带)
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申请人自带)
首次登记权属证明(原件,向开发公司领取,申请人自带)
2.集资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由不动产中心统一提供)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供。涉及委托办理的由单位提交委托材料)
首次登记权属证明(原件,向单位领取,申请人自带)
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申请人自带)
集资房单位出具的集资建房情况说明及集资房转移登记办证花名表(原件,向单位领取,申请人自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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