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1-12-20 11:57:26

兵役募兵制(壮丁)——运城军事志

募兵制,始于汉代。

隋、唐改为府兵制,唐末复为募兵制。

宋太平兴国年间,曾在 解、安二县募兵100名,守护盐池。

明、清两代仍沿用招募兵役制,根据募集兵员多寡, 由军队派员到地方招募。

清末袁世凯编练新兵,颁布《募兵章程》之后,安邑县,解县定期由村长、地保选送合格乡民,经募民选验处选定,开赴防地训练,长期服役。

民国元年至民国32年(1912〜1943),安邑县、解县改“募兵制”为“抽丁制' 实行 “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办法,由县、村、保逐级向下摊派,由村、保造花名册送县“抽签”,中签者组成民团,进行训练,以补兵源不足。

据山西省阎锡山政府编纂的《阎伯川 先生言论辑要》载:

民国4年(1915) 5月,阎锡山答军政要员时说,“我国必行征兵制无 疑,征兵必取强迫制,不取志愿制亦无疑。”贫苦人家子弟被迫应征,若不从,则抓捕强征,谓之“抓壮丁”;富贵人家子弟利用权势逃避应征或出钱买人顶替。

据《山西省社会统计年鉴》载:民国22年(1933),安邑县征壮丁 21705人,解县征壮丁 7327人。

民国23 年(1934),安邑县征壮丁 31450人,解县征壮丁 7799人。

民国28年(1939),安邑县征壮丁 12589人,解县征壮丁 12796人。

民国29年(1940年),安邑县实征壮丁 8348人, 解县实征壮丁 1013人。

民国30年(1941),解县男子总数为34440人,实征壮丁 3165 人;安邑县男子总数为58727人,实征壮丁 14355人。

民国31年(1942),安邑县共有适龄男子50729人,实征壮丁 21124人;解县男子总数32715人,实征壮丁 39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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