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1-12-23 11:21:05

咨询:运城市区鼓楼片区拆迁

咨询事项:

1、运城市人民政府已经下文件撤销《运城市解放南路鼓楼片区棚区改造项目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运政函2021(33号)),但是我们当初要相应政府的号照已经与征收部门签定产权置换协议,目前政府撤销征收通告,是不是政府不再征收了? 我们的房屋被折,现在找谁去反映?如果政府不征收,我们就不同意拆迁,是不是可以让征收部门将我们的房屋恢复原状,归还给我们?

2、与我们签订的置换协议(格式合同)是哪个部门监督的?这个格式合同明显对于我们拆迁户不利,希望有关部门给予答复。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切回应:

经核实,市政府主动撤销2021年征收通告的原因是市政府要出台统一的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目前新的征收补偿通告正在按程序办理中,近期将会公布。

如果市政府出台的新通告房屋补偿标准提高,已签协议的差额部分按新通告标准补齐;

如新通告房屋补偿标准降低,已签约的继续按原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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