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 分立、 合并、 变更及终止审批有什么改革举措?
稷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 分立、 合并、 变更及终止审批有什么改革举措?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照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版)和地方层面事项清单共527项,重新梳理出审批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为你解答:
改革事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 分立、 合并、 变更及终止审批;
许可证件名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审批部门: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具体改革举措: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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