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证件类——运城革命遗物志
运城革命遗物公文证件类:1.护照1张,长0.52米,宽0.46米,系厚白纸铅印。为中华民国外交部给瑞典国驻上海通商事务总领事所颁发。
2. “朱德青年队员证书”1个,长0.12米,宽0.08米,印有工轮、**、书本图案和 朱德“斗争与学习缺一不可”的题词。系抗日战士杨廷福同志使用过的证件。
3.“华北解放纪念证”1个,长0.13米,宽0.1米。
左页印一解放军骑马手执红旗,上写“华北解放纪念”;
右页印有一解放军正在冲锋刺杀,后面还有一大炮正在喷出弹火,
下写“消灭一切敢于抵抗之敌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