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管理委员会——运城文物保护志
1959年6月,运城市成立运城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由一名县委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 宣传部、公安局、收购站等12个单位负责人为委员,大炼钢铁中文物遭破坏的问题得到 制止。1973年,主任委员由县革委一名副主任担任,重点抓了制止外贸部门乱收传世文 物的歪风。
1983年,县改市后,由一名副市长为主任委员,下有5名副主任委员和9名委员,重点抓了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和打击文物走私活动。
1990年,文管会主任仍由一名副市长担任,文物工作重点仍是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和打击文物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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