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乡县强宜庵免减差徭记》全文
天下有苦无复之而仍忠于事上者,其农民哉!不知其忠,遂不知其苦,不仁之甚者也。孟子言王政,首以不夺农时,宽其徭役,使天下知农之利、农之乐,而世于以治。
今之农何如哉?
力役之征,古无论已。
唐杨炎并租庸调为两税,丁口庸钱已归入两税矣,而宋人复算丁以定役。
前明万历中定条鞭法,举一切无名杂征并之正供。
是役法已入赋税矣,而复出于常赋之外。古之所谓宽之者,宋与明皆增而加厉焉,而农民愈不堪命。
我朝制度超轶往代,定制永不计丁,大兵大役虽资民力,定制仍准报销。
举千古纷纭变更、历无善策之役法,一举而荡涤之。
圣朝仁恩周浃,唐虞之世,岂是过哉!
而农民忠上之心,不以立有定制而易也。
大兵供之,常役供之,凡无名之需无不供之。
为长吏者视为固然,有加无已。
天下之所以重困而变乱之出,乃以不可止。
晋之虞乡立县,在雍正时。
虞民之忠于上也,供亿县署食物器用车马,其始无多,支应犹可为力。
至咸丰季年,费用滋繁,日甚一日。
虞民之供于县者,岁需白金一万数千两,而协助永济县车马不与焉。
以僻在山陬蕞尔,仅在二万数千两。地不当孔道,大兵大役之所不经,役之重繁,亦罕见鲜闻者。
己巳之秋,溧水强宜庵邑侯来权虞篆,下车之始,恤民力已竭,且虑历久召乱也,择其甚害者免之减之,著为定章。
视往者历岁之用,省且强半。
邑侯之心,不诚知恤农为政事之本哉?
余负疾避寇,力耕中条山下。
年来岁谷不登,日循陇亩,目睹虞民卖妻鬻子,泣涕愁悲,无可如何,方自悔先时不择地而蹈也。
自强侯莅任,大宽前政,出水火而衽席之,民间乃有生趣,巷歌户颂,妇孺同声。
间者遇全先生妥诸人于田曰:“吾强侯富我虞人者如此,先生虽卧病,不交人事,而服田于兹,亦虞之农也。
向者,虞民之苦同为受之。
今兹之免且减者,不亦宽及先生之力,即愿为之记,其勿辞。
余日与农民伍,深知其事之详。
兹以食物器用之供欢腾如此,愈以信民之忠而愈以叹其苦也。
使强侯即真于虞任事日久,必能为虞人筹无穷之利,于以副朝廷立法、劝农、仁民之至意。
吾即于强侯今日之所为者,信之而善行前法,无使历久滋弊,本其忠上之心,而毋自忘其苦,是又在虞民能体强侯之意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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