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胪寺少卿宋文垣先生墓表 (清) ——翁方钢
鸿胪寺少卿宋文垣先生墓表 (清) 翁方钢安邑居条山涑水间,自明曹真予宫保倡正学,后百有余年,而宋少卿文垣先生继之,实推本真予所学,以躬行实践为本。
先生讳在诗,字雅伯,号宜亭,又号野柏,晚自号文垣,世居邑之运城。
高祖洛,陕西巩昌同知;
曾祖迓,祖居恭,并庠生;
父缉声,祖、父皆以先生贵赠封如其官;
祖母刘氏,母王氏,皆宜人。
先生生而颖异,十岁能属文。
康熙丁酉举于乡,辛丑成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座主仪封张清恪授以宋五子书,盖先生力探正学,自为庶常时始也。
未散馆,以吏部文选司主事特用,迁考功员外继勋郎中。
每议水利营田事,侃侃不少假,诸曹官皆折服,以是益有声,而先生是时已三任同考官,一记名巡察官,又分理水利营田事。
雍正四年,奉命视四川学政。学政由部曹出者加翰林编检衔,自先生始。
至蜀,汰革供给贽仪诸陋规,开锦江书院以造士,刊学规八条,以通经学古为教,蜀士至今颂焉。
以诸郡连考日期奏迟,部议镌级,补大理寺右寺正,多所平反。
监督富新仓,严出纳,审会计。
乾隆九年转鸿胪寺少卿。
明年以母忧归,遂侍父养不复出。
自言以后服阕候补居京者四年,就养子舍于浙于粤者前后又十数年,余则家居之日为多。
是以穷研性学。至老弥笃。
先生至性过人,年四十岁,闻述祖父母事辄感泣,居父母丧伤恸几绝,审择丧仪,悉衷于礼。
尝日:“欲使乡闾后进知功名不重于父母,是乃所以报主知也。”
友爱两弟,终身无间言。
子鉴,浙江常山县知县,迁广东南雄县通判,凡荳官听政,一秉先生之教。
南雄郡,有古桐焉,其大十围,女婆荫数亩,先生尝为作记。
方纲视学广东时,学官诸生尚指而言此先生所息也。孙葆淳以状来请表于基,方纲虽不获从先生游,而得借以申仰止前哲之愿,实重有幸焉。清朝正学名臣自平陆湖汤睢州外,如孙钟
元、魏环极诸公,皆以实行为著述。
若先生祭曹真予文谓“居心行事有一毫不可对先生者,先生勿恕之”。
至哉斯言,其可以信古而垂后矣。
先生所书已刊行者,《怀古堂文集》四卷、诗集二卷、《论语赘言》二卷、《说孟》一卷、《读诗尊宋近思录》一卷、《见闻琐录》三卷,未刊者《四书要义》,《左传便览》、《先儒实行纪略》《宋氏历代传人录》、《消闲随笔》、《消暑偶录》、《杜诗选》、《晚年琐录》共若干卷。
家居以后掌宏运书院讲席,充乡饮大宾。重逢丁酉科乡试,当事者以“鹿鸣再遇"题其门。
先生生于康熙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卒于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寿八十有三。配李宜人先一年卒。
子男二:鉴,戊辰进士,广东南雄县府通判;庠生,按察使司照磨。
女二。
孙男五:葆淳,优贡生;含淳、体淳,皆庠生;育淳、还淳。
孙女四。
曾孙男二。
其志状所未详者,具于自著《忆往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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