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士九皋墓志铭_王攀桂
李烈士九皋墓志铭(王攀桂)君讳鸣鹤,字九皋,革命先烈李岐山先生之四弟也。岐山昆季六人皆倜傥不羁,惟君性沉毅,负奇气。年十余,孑身游秦、甘,服兵役于马安良军中,以善骑射著闻。
数载后归里,旋赴蒙贩马。事在宣统末年。而是时岐山方致力于革命,结纳秦陇三晋同志,秘密间运动已成熟矣。
辛亥起义,岐山方在陕布置,闻电星夜赴并,即命君就于河东招兵以为将来策应。乃甫至并而娘子关失利,民军南下,至河津,群推歧山为行军都督,令君总领马队,为马军统领。共和宣布,岐山所部奉中央命编为混成旅,君所部缩编为辎重队,驻节鸣条冈之舜帝庙。
冈前荒田百余顷,多年榛芜,远近居民无力垦耕。君乃仿古屯田法,分组垦荒,亲自督工,不数月而荒田尽辟。复陆续增修平房三十间,于是远近贫民种植者咸称便利。
今则树木蔚然,远瞩成林,居然一新村矣。民初,河东案起,岐山解职,槛车至燕,君亦遣归所部,营商庙中。
及洪宪称帝,晋督阎首先劝进。岐山愤国体人格之关系,奋然致讨,揭帜三秦。
继复率偏师渡河,檄袁罪状,并电阎为山西人格计,速为反正,不听。
于是岐山不得已,谋据河东为根据地。猗氏之役,声势大振。乃敌方正在设击。
君出其不意,潜率所部数十人出入平、介,连破城邑十余以杀敌势。
当时人多畏其神勇、至有李家兄弟再起之语。而当局闻之,仇视愈甚。于是四处胁击,路经鸣条冈,深知岐山家宅在焉,纵火焚毁。
此亦极不能平一事也。
袁死,南北议和,岐山至京复陆军少将,为陆军咨议。君自是造归所部,营商庙中,不复出用。民国六年,忽秦匪窜晋,沿河骚害,势甚猖獗。
亲友多劝君避居以防不测,而君始终不信,未尝介意。
未几竟遇难,享年二十九岁。
时民国六年六月二十五日也。妻景氏,于一,从吾。
兹于民国二十年七月三日与其兄岐山先烈同时公葬于鸣条冈之大云寺。
其侄卓吾、健吾与其子从吾乞余为文以志,爱缀之以铭曰:
于维九皋,隽异天生。
日仁智勇,难弟难兄。
秦陇服役,鸣条电军。
为民兴利,为国宣勤。
洪宪帝制,奋然挥戈。
功高见嫉、伤如之何。
破千金产,捐七尺躯。
如斯赴义,是曰丈夫。
十载含恨,一朝雪冤。
英灵不泯,毅魄常存。
骨埋佛寺,魂傍舜陵。
天长地久,有如此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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