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2-2-19 11:47:46

求助:临猗县非机动车在道路行驶的困难诉求

最近我县交警执法大队在县城检查非机动车违规在机动车道行驶的问题,这是正规执法,规范道路交通,保障安全,但是我县实际问题在于非机动车道由于划有泊车位,停满了机动车,本来非机动车道就狭窄,行人也比较多,停的机动车占掉了一半的空间,不论是自行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在其中行驶都很不方便也不安全,没有空间躲避行人,也很容易剐蹭停着的车辆,

我们县城并不是很大,自行车以及电动自行车是人们常用的交通工具,由于我所说的原因,所以在街上经常能见到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交警虽说是按照规定执法,但不考虑实际问题,是否有一刀切的嫌疑?

拒绝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同时是不是应该也解决一下非机动车道的问题,留给非机动车一个顺畅的通道,这样还有什么理由在机动车道上违规行驶呢?前两天我的父亲驾驶他的电动三轮车上街买东西,在百大购物商场门口被拦下罚款,就是我上述原因,开出的罚单上写明了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在百大商场那个地段,非机动车道非常狭窄,停着的机动车占了一半位置,电动三轮车在里面很难行驶,相比自行车更加危险,

并且,据我所知,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从法定概念上来说,机动车包括了以机械和电能在内的所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轮式车辆,完全可以涵盖电动三轮车的情况。

而电动三轮车的情况既不属于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特征,因此,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那么交警对此的处罚是否合规?在交警连自身业务知识都没有过关的情况下就上街执法是否合适?

能否让人信服?

我并不是举报也不是投诉,我只是把生活中的问题提出来,希望人民政府可以解决人民生活上的困难诉求。

社区1号 发表于 2022-2-19 11:48:49

临猗县交通运输局答复关切:

首先感谢您能提出你的宝贵意见。对于您上述所提的问题属于交警职责范围,不在交通职责范围内。我们现已经把您提出的意见反馈给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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