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应办理人事代理 ?
以下人员应办理人事代理:(1)辞职或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2)辞职或辞退以及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指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4)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街办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制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的中方雇员;
(6)外省市驻办事机构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7)与主管部门脱钩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8)其它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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