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安邑解州自然灾害及战乱——运城大事记
清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三月,大风拔木,运城城墙崩塌数十丈,安邑特灾。是年,王小溪率农民起义军两次攻占运城。
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八月,大雨如注近月,城垣半倾,桥梁多圮,房屋十坏六七,溺死人无数。
清康熙十八年 (公元1679年)大雨40天,房屋倒塌无数,堤埝尽决,盐池大坏。
清乾隆十一年 (公元 1746 年)农历三月十九日,安邑官府不执行“摊丁人地”制度,群起暴动。这一事件之后,“摊丁人地"制度始在安邑推行。
清乾隆五十一年 (公元1786年)晋南大早,安邑尤甚。安色生员董其恕在奏报灾情文内称:"斗米七百文,糠机已人市,斤菜五分银,草木不复生芽,剥蒺藜而疗饥病,揭榆皮以延生命。八口之家去五六,十户之庄留二三”。
清道光八年(公元1828年)解州五龙峪山洪爆发,水头与城墙平。
清道光十一年 (公元 1831 年)冬,大冻,冻死人和畜甚多,果树尽伤。
清道光二十一年 (公元 1841 年)夏酷热,死人无数。
清道光三十年 (公元 1850 年)英商在运城开办领事邮政代办所,直属英国邮政总局管辖。
清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七月,冰雹大如鸡蛋,解州大灾。
清光绪二年~三年(公元 1876 年~1877年)大旱,两年无收成,草根树皮被吃光。卖妻卖子者众多,甚至有人易子而食。
安邑县饿死人竟达10万(灾前17万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