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心城区部分房屋征收补偿如何认定商业性用房、住改商用房
《运城市中心城区部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七条第三款为你解答如何认定商业性用房、住改商用房。(三)商业性用房、住改商用房的认定:
1.商业性用房:被征收人提供该房屋商业用途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齐全的认定为商业性用房。
商业性用房按照房地产补偿价值及区位商业性因素价值合并计算进行补偿。
2.住改商用房认定:房屋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在征收通告发布之日前一年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认定为住改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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