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年代不详的绛州大堂
沿新绛县的标志性建筑龙兴塔前的主干道走,不过几百米,右拐便见一条街——县委所在街。街道引人注目的是地上的条石,一块块,一条条,加之两边冒出的明清民居,极尽古朴。
条石像是引路人,路面弯弯曲曲,高高低低一路向前,条石的终止地,便到绛州大堂前了。
“天下衙门朝南开”。坐北朝南的绛州大堂前,正在进行考古挖掘,清理出来的古亭基、宋时的砖道一一展现。
绛州大堂始建于唐,具体创建年代不详,主体建筑为元代结构,堂内的柱子、横梁等大多为原始材料稍加工而成,风格粗犷豪放。宋、元及明洪武九年 (1376)、清乾隆十八年(1753)、光绪四年(1878)均多次维修。轴线上保存有大堂、二堂、三堂。大堂的墙内壁东侧存《宋真宗御制文臣七条》石碣一通,上题:
一曰清心。谓平心待物,不为喜怒爱憎之所迁,则庶事自正。
二曰奉公。谓公直洁己,则民自服。
三曰修德。谓以德化人,不尚威猛。
四曰责实。谓专求实效,勿竞虚誉。
五曰明察。谓勤察民情,勿使赋役不均,刑罚不中。
六曰劝课。谓劝谕下民勤于孝悌之行,农桑之务。
七曰革弊。谓求民疾苦,而厘革之。
如今大堂内空空无物,所以柱子显得突出。需要两人才能合抱的柱子比比皆是。因年代久远,柱子颜色已成土黄色。所有的木料中,大堂正面的额木质较新,且首尾粗细几乎相等,问了同行的运城市文物局宣传教育科科长卫文革,得知后来维修时换了新木材,因当时国内乃至东北已找不出合适的木材,到俄罗斯才运回一根。
大堂中间的地上有块石头,新绛县文物旅游局文物股股长高飞娟介绍,这块已经有些磨损的石头,原来的图纹是鱼戏水。每当有民来告状时,跪于此石上,向官老爷申冤。
大堂里鱼与水的石头,宋真宗御制的文臣七条,似乎都在彰显为官的原则:清廉公正,心向百姓。
有关这个话题,大约是古今世人对为官共同的期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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