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储备调控粮管理费用补贴如何拨付?
县级储备调控粮管理费用补贴如何拨付?《垣曲县县级储备调控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为你解答:
第二十二条 县级储备调控粮管理费用补贴实行定额包干,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发改局申请,每半年拨付一次。
承储企业因不可抗力造成县政府储备损失或者因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承担应急保供任务等政策性原因造成亏损的,由发改局会同财政局进行核实,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全额负担。人为损失由承储企业自行负担,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定额损耗由县财政负担,超定额由承储企业自行负责,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动用及轮换差价亏损由县财政局据实补贴,差价收入上缴财政局。
县级储备调控粮贷款利息实行据实补贴,由农发行垣曲支行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经县发改局审核后,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克扣县级储备调控粮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补贴和信贷资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