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惠新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订征收签订补偿协议时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
圣惠新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订征收签订补偿协议时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运城市圣惠新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为你解答房屋征收签订补偿协议时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户口本、身份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宅基证、房屋所有权证(证件不全的被征收人持公司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到场签字确认。
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法定代表人)须将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土地、房产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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