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农民工讨薪成功
近日,运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担当执法,为河南籍农民工徐先生等人讨薪成功。去年10月至今,徐先生一行4人按照事先与包工头薛某辉的口头约定,在高速公路某标段干活,未签劳动合同。薛某辉支付部分工资款后不见了踪影,徐先生四处打听施工单位信息却一无所获,加上疫情原因,使得讨薪更加困难。因此,他们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拨打了投诉电话。
案件受理大厅工作人员马卫民说,正常情况下,外省农民工投诉需要在当地写出委托函或到有管辖地的立案大厅写投诉书,方可立案。针对徐先生的情况,工作人员没有拒接投诉,而是接诉即办、认真对待,想方设法查找用人单位。后经多方查询得知,徐先生等人干活的工地属于晋城市区域,办理投诉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应由发生地晋城市管辖和落实。随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晋城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并将掌握的情况进行了反馈。
最终,运城市同晋城市两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联手执法,将用工单位拖欠4位农民工的工资如数要回。
(朱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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