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州府志》书影
《蒲州府志》书影
地方志,简称“方志”或“地志”。就其名称而言,“地方”是指一个地区或一个行政单位。“志”就是记载或记录的意思。一般来说,地方志是以一定的体例,反映一定行政区域内从自然到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资料著述。
地方志是“记载一个地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从自然到社会,从人物到风貌,一应俱全的全面、系统、准确的社会大观的综录”。有的人将其称为“博物志”“一方之全史”“一方古今总览”等。总之,地方志的内容极其广泛,凡一地的建置、沿革、疆域、山川、津梁、关隘、名胜、资源、物产、气候、天文、灾异、人物、艺文、文化、教育、民族、风俗等,都为其所包括。它反映了我国各地区、各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状况,记载了各时期的自然开发、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成就,为后世提供取之不竭的研究资料。
地方志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种。全国性的为总志(即一统志),如《大清一统志》;地方性的为区域志(即省、府、州、县志),如《山西省通志》《蒲州府志》《绛州志》《平陆县志》等。两者相辅相成,修总志促进区域性方志的发展,而区域志又为总志提供了很有价值的素材。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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