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运城买车可凭身份证上牌
近日,从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已于5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推出了多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转籍可直接到转入地车管部门办理,资料全部电子化,不用再邮寄等。推行便捷办理机动车登记新措施
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5月底前在北京、河北保定、江苏常州等10座城市试点开通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查验,实行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同时,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方便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在试点基础上全国逐步推行。
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况,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强化“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源头监管。
强化“两客一危”等 重点车辆源头监管
据了解,此次修订坚持防风险保安全,突出重点管理、隐患治理,进一步规范了重点车辆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登记审查,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将联网核查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规范管理。
严格嫌疑调查,对机动车登记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行为。
樊朋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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