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费咋算?
市民小杨咨询:他在市区一饭店当服务员,每天上午十点钟上班,下班时间是晚上十一二点甚至次日凌晨一点,每月休息三天。这种情况饭店是否应给他发加班费?加班费如何计算?
山西旭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杰、实习律师梁赵鑫答复关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的时候应该不超过44个小时。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结合市民小杨的情况可知,其一天工作时间远超12小时,一周工作时间远超44小时。因此,如果因生产需要,用人单位需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加班费。
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律师提醒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劳动者平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的计算比例是150%,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0%;休息日加班费的计算比例是200%,双休日加班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比例是300%,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00%。
综上,律师提醒,劳动者在工作时间超出法律规定的时长后,应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费用;同时用人单位需注意,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在安排员工加班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及时全额发放加班费,否则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包括补足加班费、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记者 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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