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重视雨季旅游安全工作
2016年10月20日9时左右,在太长高速太谷段发生一起涉旅交通事故,当场3人死亡。为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全省旅游安全工作,10月20日,山西省旅游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雨季旅游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特别是涉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防御较强降水引发的次生灾害及降温对游客出行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山西省气象局发布的重要气象信息:预计未来一周,我省有两次明显降水、降温天气过程;一周累积降水量10~60毫米,局部达70毫米;较强降水位于吕梁和忻州西部地区,部分县市24小时最大降水量达30毫米以上。全省22日有4~5级偏东风,22~24日降温达8℃左右。
省旅游局要求各市县旅游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抢险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对各类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高度关注气象变化,第一时间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各旅游企业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做好团队游客的分流疏散工作。一旦发生灾害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行动,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通知》要求旅行社租用车辆必须选择具有旅游客运资质、信誉好的旅游客运汽车公司,并与其签订规范的《租车合同》,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安全责任和安全运行要求。导游要积极配合司机工作,提醒司机不开快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强超硬会等违规操作行为;上车后协助驾驶员必须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在行驶中遇有恶劣天气和危险路段时,要认真察看,确保安全方可通行,绝不能冒险行驶;因强降雨影响行程,造成游客滞留的,要注意安抚好游客的情绪,并合理安排好滞留游客。A级旅游景区(点)要立即组织对景区内的交通道路、桥梁、涵洞、隧道、易发生山体滑坡、河水冲击等危险区域以及各类旅游设施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安全或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旅游景区安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区(点)坚决不能开放,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景区要及时关停。
另外,省旅游局要求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雨季旅游安全的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省旅游局报告,同时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