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2-7-1 19:55:10

夏县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公告(第1号)

夏县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公告(第1号)
为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提升全县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117名,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见《夏县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工作地点长期在农村(社区),条件艰苦,任务繁重,鼓励大学生报考生源地或籍贯所在地岗位。

  (一)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对待;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已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社区工作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诫勉、组织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7、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9、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10、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11、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13、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时间。

  三、招聘程序步骤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全市统一时间进行笔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报名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安全稳妥有序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照相,并缴纳考试费。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③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④现场领取并填写《夏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表》(携带一寸红底照片3张)。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已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考生,需提供村(社区)及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

  中共党员提供由所在地党委、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

  3、缴费标准

  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10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报名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计划。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相应岗位。

  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5、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需材料和人事(学生)档案,未能提供报名所需材料或人事(学生)档案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能力等。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最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若条件还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是否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县委组织部根据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和个人志愿分配到乡镇,招聘单位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后,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报考大学生被聘用后,由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根据专业特长和村(社区)工作需要分配到村(社区),鼓励聘用大学生回本乡本村或居住地社区工作。

  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四、管理使用

  聘用人员先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培养锻炼半年到一年,在相关人员帮带下,参与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中心工作,培养锻炼期满后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培养锻炼时间),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五、待遇保障

  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县乡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统一对大学生驻村(社区)工作的食宿、交通等予以妥善安排,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招聘质量。

  (二)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在考试和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通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天报名造成拥堵影响报名。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夏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夏县县委组织部0359-8534982

  夏县人社局      0359-2798952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1、夏县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设置一览表

  2、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

  夏县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夏县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附件2: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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