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昔97 发表于 2016-10-25 11:43:12

我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成立

据黄河晨报讯(记者 王耀)10月23日,记者从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运城办事处获悉,我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于日前正式成立。
据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运城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组长、副组长分别由运城保监分局及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保险公司总经理组成。工作站下设办公室负责反保险欺诈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运城办事处。下一步,工作站将协调各保险公司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各项保险打诈工作,进一步构建反保险欺诈多方合作机制,畅通法律维权渠道,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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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欺诈
对保险欺诈国际上一般也称保险犯罪。严格意义上说,保险欺诈较保险犯罪含义更广。保险当事人双方都可能构成保险欺诈。凡保险关系投保人一方不遵守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诱使保险人承保,或者利用保险合同内容,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损害,以谋取保险赔付金的,均属投保方欺诈。凡保险人在缺乏必要偿付能力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业务,并利用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机会,或夸大保险责任范围诱导、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均属保险人欺诈。保险欺诈一经实施,必然造成危害结果,有必要严加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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