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法院解决涉企执行难题因案施策
近段时间以来,河津市纪委监委派驻河津法院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会议精神,针对执行难存在的现状,与执行法官进行深入探讨,从理念、制度、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分析思考,因案施策,找出症结,妥善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服务河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安徽某公司与河津某公司多次签订铝棒购销合同后,安徽某公司按约定向对方支付货款,但河津某公司未足额向对方供应铝棒,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河津某公司也未履行生效判决的内容。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与申请企业、被执行企业面对面沟通,了解到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发货标准、每次供货量以及每吨铝的加工费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一直搁置,无法得以执行。
为了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执行法官联合河津市纪委监委派驻河津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深入被执行企业开展现场调解,在做好申请企业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思想工作的同时,向被执行企业详细讲解相关法规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企业拿出了解决方案。申请企业考虑到被执行企业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也不愿意把被执行企业告倒,同意其解决方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记者 张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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