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落实乡村振兴万人计划
今年以来,芮城县坚持“四原则”“三满意”工作法,认真落实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截至目前,今年计划招录的112名大学生的编制保障已到位,招聘即将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近日,芮城县委编办召开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工作调度会,协调推进到村任职大学生体检、考察、岗位分配等事项。坚持“四原则”,做到岗位分配人岗相适。一是坚持户籍就近原则。鼓励到村任职大学生回本乡本村进行工作,此举可解决到村任职大学生交通、住宿等实际问题,便于大学生更好更快开展工作。二是坚持成绩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以及个人特长等,确定优先选择权,积极推荐综合素质高、议事能力强的聘用到村任职大学生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三是坚持专业分配原则。根据各乡村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结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于专业技能过硬的,按专业进行分配,确保他们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好“领头雁”作用。四是坚持村情所需分配原则。根据部分村“两委”班子的需求,对工作表现良好、党性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符合任职条件的大学生,重点培养并推荐参选村“两委”班子,将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与整治软弱涣散村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达到“三满意”,确保大学生全面融入乡村振兴。一是社会满意。用好、帮好、管好大学生村干部,让党组织满意,让社会满意,确保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乡村满意。大学生入村任职,通过深度学习宣传政策,参与村产业发展、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党的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于基层一线了解村情民意,于急难险重处提升能力素质,以更加专业的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乡村注入了活力。三是本人满意。在保障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培训,真正让大学生村干部有人管有人问。建立健全结对帮带制度、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座谈会制度、工作学习制度,实行动态考评,激励他们不断争创新的业绩。设计好大学生“村官”任期届满后的分流导向机制,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充分落实,保证长期稳定吸引和留住真正热爱农村、有能力的大学生扎根建设新农村。
(王 宙 张学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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