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16-10-28 11:19:19

市民带游泳圈进成都地铁被拦:需放气后才能进

 我打听  市民李先生:上周我带孙女乘坐地铁,因携带了充气游泳圈,被安检人员拦下。我以前只听说过气球不能带入地铁,难道连儿童游泳圈也不行么?  上周五,成都市民李先生带孙女乘坐地铁,因携带了充气游泳圈,被安检人员拦下,称属易燃易爆物品。最终祖孙俩没有坐上地铁。这让他很郁闷。  记者向地铁安检人员确认后得知,游泳圈充气后,属于易燃易爆类物品,确实不能进地铁。但在完全放气后,可以进站乘坐。带儿童游泳圈坐地铁被拦  上周五,市民李先生带上孙女,准备从地铁3号线太平园站上车,搭乘地铁去猛追湾游泳。他一手牵孙女,一手挎着两个游泳圈,没想到刚到安检口,就被拦下来了。  “安检人员告诉我,充好气的游泳圈不能带入地铁。如果要坐地铁,需要把气全部放完。”李先生说,因为是头一次带游泳圈坐地铁,这样的禁令之前他不知道,只是晓得气球肯定是不能带进去的。  不过看似简单的游泳圈放气,却并不好办。由于李先生携带的是儿童坐式游泳圈,为了安全起见,游泳圈有三个充气区域,分别有三个充气阀门。而且需要专用气针,才能放掉气体。因此,李先生无法放气,最终没能坐上地铁。  “夏天游泳的市民很多,难免有想带着游泳圈去坐地铁的。我想可能好多市民都不知道这条规定,最好能宣传一下,免得白跑。”李先生给华西都市报热线96111打来电话。  充气游泳圈属易燃易爆物品  8月7日,记者前往3号线市二医院站、1号线天府广场站和2号线春熙路站的安检口,询问充气游泳圈是否能携带进地铁,安检人员均表示,不能。但同时提到,如果乘客将气全部放掉,可以带入。  市二医院站的安检人员解释,在《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充气游泳圈属于《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禁带物品中第一项: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等物品,为了乘客的安全和列车的正常运行,而这类物品是禁止乘客携带乘车的。  根据规定,对违反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乘客将对其进行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什么充气气球和游泳圈等物品不能带上地铁?工作人员解释,家长们喜欢带的“哄娃神器”气球内充装的多是氢气,万一气球失手飘起来跑进了区间轨道上,与接触网接触,易造成列车跳闸停驶,危害地铁行车安全。虽然李先生携带的游泳圈不是氢气,只是普通的空气,但是在封闭的车厢环境内,如果乘客较多时,受挤碰发生破裂爆炸,可能会吓到周边的乘客。惊叫声和骚动会把紧张情绪传递给外围乘客,进而造成恐慌,因为绝大部分人不知道真正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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