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庄头戏台企业认养抢修保护中
近日,河津市文物保护中心与江西晋浩祥工贸有限公司签订认养协议,商定由该公司出资20余万元对庄头戏台进行抢修保护。目前,双方正积极开展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据了解,庄头戏台位于河津市柴家镇庄头村中,坐南朝北,占地面积91.27平方米,属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
戏台面宽三间,进深四椽,单檐硬山顶,创建于1951年,属“清式建筑”风格。戏台的砖石木瓦等建筑用材,均来自庄头村清代古民居的建筑构件,工艺精湛、雕刻精美,为研究河津清代建筑艺术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今年上半年,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河津市“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
河津市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认养、多方参与、专业服务”的工作模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宣传引导,通过拓展渠道、靠前服务等方式,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响应政策,积极参与到河津文物保护工作中。
(记者 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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