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整改结论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事业部、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运建市函字〔2021〕174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论的通知》(运建市函字〔2022〕11号)和运建市函字〔2022〕75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及劳务)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补交、补正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论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考核整改结论为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交注册地县(市、区)住建部门(即初审部门),由初审部门统一来我局盖章,市区企业直接来我局,统一盖章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30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动态考核整改结论为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具体名单见附件2。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我局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的通知》(晋建质函〔2021〕147号)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系人:郭 鹏 韩春艳 联系电话:0359-2222905
附件1: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整改合格名单.xls
附件2: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整改不合格名单.xls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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