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后出现这些现象 可能是药物过敏
药物过敏反应是一种少数人对药物的特殊反应,该反应与特异体质有关,任何用药方式如口服、注射、外用等均可出现。药物过敏反应常表现为多种症状,症状有轻有重。皮肤过敏反应是较常见的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瘙痒、发红、起皮疹、寻麻疹、严重者可发生剥脱性皮炎。
过敏性休克过敏性休克是危害性最大的反应,一般发生于用药后数秒钟或数分钟以内,有时在半小时以后发生,也有及少数患者发生于连续用药的过程中。常表现为头晕、眼花、四肢麻木、面色苍白或发青、冷汗、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烦躁不安甚至意识丧失、抽搐、大小便失禁,因此注射药物后应休息20-30分钟再离开医院。
呼吸系统过敏反应可引起哮喘或原有的哮喘病发作。
消化系统过敏反应可引起过敏性紫癜,以腹痛、便血为主要症状。
血清病型反应一般在用药后7-10天内出现症状,表现为发热、关节肿痛、皮肤瘙痒、寻麻疹、全身淋巴结肿大、腹痛、多数患者停药后自行恢复。
目前预防药物过敏的主要方法是做皮试,使用抗生素类药物前要做皮试,皮试阴性才能用药。曾经发生过过敏反应者,在看病时应及时向医生说明,并在病历本封面上写明,一般不要再使用这种药,而以不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替代。用药后还要观察,如果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到医院救治。
戴冬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