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阳坡观音庙_稷山文物建筑(6)
小阳坡观音庙位于稷山县太阳乡小阳坡村中心。创建年代不详,据庙内现存碑文和梁脊板题记载,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光绪十五年(1889),十七年(1891)均有修葺。
戏台在抗战期间被日军烧毁,村民于1962年在原址重建。
庙坐南向北,一进院落布局,南北长40.70米,东西宽9.20米,占地面积374平方米。中轴线上自北向南,依次建有戏台、献殿和正殿。
戏台建于一东西长9.20米,南北宽7.40米,高1.40米的砖石台基上,面宽三间,深三椽,单檐硬山顶。献殿主体结构为清代建筑,面宽三间,深二椽,卷棚硬山顶,前后檐下露明,两山内绘有稷山八景壁画约8平方米,鼓式柱础线刻牡丹图案;
正殿主体结构为清代,面宽三间,深三椽,前出廊,卷棚硬山顶,殿内梁架结构为四檩前出廊式架构,檐下无斗拱装饰,明次间檐下走马板分别书有“紫竹林”、“教稼穑”、“保太和”。
明间隔扇门已改制,殿内后檐墙及两山内绘有屏风、和合二仙等众神像壁画约12平方米。
2006年8月18日被稷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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