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夏县纪委监察局微机网络中心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关于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夏编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原夏县纪委监察局微机网络中心机构已不存在。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为其办理注销登记。经举办单位夏县纪委监委同意,由夏县纪委监委承接原夏县纪委监察局微机网络中心的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秀玲
电话:13700595962
原夏县纪委监察局微机网络中心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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