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2-12-30 13:00:21

一张党费证背后的故事

在我市档案馆珍藏着一张1949年晋绥十地委制发的党费证。这张编号“591”的党费证见证了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该党费证内页左侧上方有一面红旗及编号,下面是持证人姓名马平定以及时间、币别、金额等内容。

党费证印刷字体大小不一并不规整,应为蜡版刻制印刷,反映了建国初期百废待兴的局面。由于距今64年且纸张质量并不是很好,党费证已明显泛黄发脆。但是党费证上缴纳金额及币别栏却尤其引人注意。以6月份为界线,1至6月份缴纳币别均为农洋,金额均为10000,7月份、8月份币别则为人民币,金额为50元,9至12月份为人民币100元。6、7月份缴纳币别的变化见证了建国初期统一货币的过程,7、8月份和9至12月份金额的变化体现了党费标准的调整。

笔者曾走访一些年长的老者,得知农洋当时叫农票,建国前在晋南地区流通,当时晋南的货币主要有冀南币、农票等。1948年10月15日,晋绥边区行政公署为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便于各解放区间物资交流,颁布了《关于坚决执行华北与西北间货币固定比价互相流通的指示》,指示决定自1948年10月20日起,华北与西北解放区之间各种货币,固定比价,互相流通。即冀南币一元兑换农币二十元,晋察冀币一元兑换农币二元,不论公私交易、纳税,对上列各种货币一律收受,不得拒收,比价不再变更,由此可见农币在1948年10月15日以后还是主要流通的货币。1949年新中国成立,统一了货币。从党费证上可以看出1949年马平定缴纳党费分为两次,一次是在5月13日缴纳农洋,一次是在9月9日缴纳人民币,可以得知在10月1日开国大典前,人民币便已经开始流通。五十元、一百元人民币,这样数额的党费是按组织规定缴纳还是多于规定缴纳?当年的一些资料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信息:

在距离1949年一年后的1950年,山西省调整了党费收缴标准,在1950年的一份档案中提到,由于过去各区党委党费标准不一,为了统一起见,根据中央组织部缴纳党费的标准,山西省制定了新的标准。新标准中提到,党员、候补党员有薪者按以下标准征收党费:凡月薪在小米一百七十斤以下者,每月缴纳党费千分之五;月薪在小米一百七十斤以上五百斤以下者,每月缴纳党费百分之一;月薪在小米五百零一斤以上八百斤以下者,每月缴纳党费百分之二;月薪在小米八百零一斤以上者,每月缴纳党费百分之三;并特别提到实物比例按贸易公司月中评价折人民币缴纳。系供给制待遇者,按津贴标准征收党费,津贴每月六斤小米者,每月缴纳党费五元;津贴每月十五斤小米者,每月缴纳党费五元至十元;津贴每月二十斤小米者,每月缴纳党费十元以上;除按规定缴纳党费外,如有愿多交者,不受此限制。

新标准党费的最高缴纳额为十元以上,而马平定党费证上记载的党费金额是人民币一百元,1950年距离1949年只有一年的时间,不难看出1949年马平定党费缴纳数额大幅高于标准,应当是按标准最后提到的“除按规定缴纳党费外,如有愿多交者,不受此限制”缴纳的党费。

河津市档案局赵海燕/文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一张党费证背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