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嘉园小区739套经适房房源售价3727元/平方米
“惠民嘉园”经济适用住房
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认真做好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工作,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决定,1月5日至2月28日进行中心城区“惠民嘉园”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批申报工作。
此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有多少套房源?相关房源销售价格是多少?具体申报程序如何?对此,1月5日,记者采访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
◆739套房源售价3727元/平方米
此次申请的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房源全部为惠民嘉园小区。
惠民嘉园小区位于市区槐东路以东、学苑路以西、舜帝街以北。整个小区东区工程用地57.87亩,共建8栋住宅楼,1002套房屋。经过第一批申报公示选房等程序后,已解决263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剩余房源739套。
“惠民嘉园”经济适用住房(东区)销售价格根据运城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惠民嘉园”经济适用住房(东区)销售价格的批复》(运发改价费发29号)确定,销售价格为3727元/平方米,楼层、朝向差价按整栋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申请人须为中心城区非农户口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此次“惠民嘉园”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批申报时间为1月5日至2月28日。
申报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人必须为中心城区(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城、安邑、姚孟、大渠)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且为户主。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482元。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共同拥有车辆的,购买价格须低于15万元。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须低于15万元。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持有的股票、基金、期货、商业储金型保险以及存款累计须低于15万元。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拥有商铺、办公用房。
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须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前往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申报。
申报时,申请人须领取并填写《运城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含首页)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婚姻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住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报人申请材料后,将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公示。
民政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申请人资格,并提出审核意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按要求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后,将对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进行公开摇号选房,并将选房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记者 祁克宁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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