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小梁乡刘村跻身“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行列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河津市小梁乡刘村名列其中。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司法部、民政部决定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近年来,刘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组织建设上,通过扎实推进“两评一考”工作,转变了党员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党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模范意识。
民主建设上,秉承着事由民议、权为民用、责有人担、绩由民评等形式及时广泛公开,切实落实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了民主发展与群众支持良性互动的局面。
法治建设上,坚持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坚持签订承诺书明职责,坚持巡逻常态化开展,坚持宣传信息抓经常,坚持扫黑除恶持续深入开展,坚持三治结合化纠纷,实现了村庄和谐稳定。
经济发展上,打造千亩多样化水果种植基地,规划建设水果长廊采摘和环村旅游路。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
(融媒体记者许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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