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3-2-6 17:56:36

干板腔粗犷诙谐有野味,但不怪味_运城民俗

在争辩干板腔语言运用的过程中,我还听到一位作者这样说,他说我的作品中那些骂人的话,原本出自一个泼妇之口,我塑造的形象本来就是一个满口喷粪的人,不讲脏话,能塑造出她的形象吗?记得当时我曾反问这位同志:第一,你试感觉一下,假如你让那个“泼妇”肆意叫骂,满口“婆日娘日,媳妇婊子”的,如果你是观众,会觉得舒服吗?第二,假如有一个角色,他是一位敌视中国共产党的人,你能让他放开喉咙,去连天地骂一番共产党吗?第三,假如有一位女主人翁,她原本是干“坏事”的,你是否可以让她再把那些浪荡之语原原本本赐给听众,或让她描述一下那些见不得人的举动来?我不知道那位作者对我的反驳是否心悦诚服,但我总认为我这番辩词还是有道理的。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下边我特意举出河津干板腔中常见的对同一个意思的几种表达方式作为例子,和大家共同商量一下这个问题,比方说,有一位年长者因对一个青年人讲出的话或做出的事不满意,按照惯例,她(他)的表达话语可能有如下四种方式:

第一:你这娃,太放野(yà),信我到你脸上打!

第二:你这熊,太放野,信我到你

脸上打!

第三:媳妇家娃,太放野(yà),信我到你驴日脸上打!

第四:卖×家娃,太放野,信我到你   脸上打!

以上四句话,都表达同一个意思,即“你太放肆,信我揍你。”其中第一句,因为准确使用了河津方言“放野”一词,加之后边一句“要打你”的心理表白,已经很充分地表达了主人翁恼怒及谴责的情绪,很有力,很形象,也不失其“野”。而第二句尽管用了“熊”这个词,也是可以的,姑且作为边缘问题放下。问题是第三句,用了“媳妇家娃”、“驴日的”这些河津人常用的骂人的话,尤其是第四句更甚,竟用了“卖×家娃”这句十分难听十分粗鲁的话,这后两句话的分量及不干净程度显而易见,应为我们所不取。在一切文艺创作中,语言是作为塑造人物及叙事讲理等用的,而不是专门为了哗众取宠,迎合低级趣味。在上面这个例子中,既然前二句已经很好地完成了任务,又何必要采用后二句那样的表达方式呢?

干板腔在我们河津至少也流行百十年了,干板腔从山野河坡田间地头走到集市庙会红火节日,直至迈上舞台,登上电视,人们对它的语言表述提出更高要求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是非常必要的。干板腔总是那样“媳妇婊子婆日娘日先人上下”地骂,一则与社会时代、精神文明相悖,二则于内容表现无益,我们完全有理由对其说“不”,并加以摈弃。当然,解决干板腔用语问题,需要一个过程,要解决得好,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和写作水平,不是一朝一夕所可以奏效的,对此,我们应有足够的耐心。但是更应该有足够耐心的是,必须听取群众的意见。一件艺术品的成功与否,群众是最权威的评委,实践和时间是最有说服力的裁判。在干板腔的用语上,我们当然不能机械地去肯定哪些话该使用哪些话不该使用,但我们必须相信群众,相信实践,相信时间。是不是可以这样看:干板腔的语言应努力做到野味要有,但不怪味;高尚要讲,但不枯燥;粗犷诙谐不丢,但污言秽语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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