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公安局 关于采购警用无人机的公告
按照工作需要和年初预算,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拟采购警用无人机1台,预算总价30万元以内。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6日。
二、参数要求:具有云台检测、云台拓展、存储、语音传输、探照灯、爆闪灯、猎隼等功能。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其他相关的公司资质
3、企业简介
4、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相关项目的业绩
8、参与项目人员的相关证书
9、社保证明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新绛县公安局技术大厅,联系人:任建荣,电话:13363593965
新绛县公安局
2023年3月1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