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2023年全县货物运输源头企业、监管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名单公示
新绛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货物运输源头企业、监管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的公示各镇人民政府,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源头监管工作,按照《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县政府确定了2023年全县货物运输源头企业、监管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现予以公示。请你们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立足各自职责,落实监管措施,严控企业超载。
附件:2023年全县货物运输源头企业、监管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名单.xlsx
新绛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