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在运城市签署
3月17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省4个中院院长会聚我市芮城县,在山西、陕西、河南三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见证下,共同签署了《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简称《协议》)。共同构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是三省4个中院共同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当天签署的《协议》由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三省4个中院经过一年时间的酝酿和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共同构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协议》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谋划、因地制宜,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的原则,以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新格局为宗旨,推动建立协作配合、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跨区域重大问题联席研究等机制,实现晋陕豫三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共同发展。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运城地缘特点和区位优势,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诸多努力。一是立足审判,打造精品案例品牌。审理的陈某某盗掘古墓葬罪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二是立足治理,打造协作共治品牌。打造了全省首个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与市人民检察院、山西黄河河务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签署全省首个环资审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我市沿黄8个县(市)法院形成共同保护黄河的合力。三是立足发展,打造一体化保护品牌。围绕黄河生态保护和黄河文化保护,通过设立环资法庭和司法保护基地,在重点区域通过“惩治+保护”的模式进行一体化保护。
当天,庄上村零碳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庄上村是芮城县陌南镇东夭村下辖的一个自然村,因为“零碳村镇”建设被农业农村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授予“中国零碳村镇项目示范村”称号。此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芮城县委、县政府共同在该村设立零碳生态司法保护基地。
记者 张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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