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调查与启示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临猗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县直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多轮驱动,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8302.68万元,比上年增长5.4%。其中经营性收入5262.01万元,占比63.38%,比上年提高了50个百分点。全县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都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50万元以上的村24个,30万元至50万元的村39个,占全县272个行政村的23.16%。临猗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践与探索启示我们:
党委重视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临猗县是全省、全市的农业大县,县委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高度重视。一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去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了《临猗县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五年行动方案》和《项目化推进工作方案》,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各乡镇具体落实、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推动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负责、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培训,厘清思路。依托县乡两级党校,聘请农经专业人士,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发展集体经济系列培训;县级领导包联26个集体经济后进村并进村蹲点具体指导,对推进集体经济工作专班、后进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多轮培训,帮助他们解疑释惑,厘清发展思路,开阔发展视野;集体经济工作专班逐村会审,指导272个行政村制订了“一村一个发展方案”。三是示范观摩,典型引路。在全县筛选了18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典型,编写成示范案例,进行学习推广,组织县级领导和乡村两级主要干部到典型示范村观摩学习,对比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找对策,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快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
盘活资源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
去年,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临猗县集中开展了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村级债务化解、新增资源收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县委以“同步课堂”形式,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370余人,举办“清化收”专班业务培训,对“清化收”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推动了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高标准开展。北辛乡岭后村结合村情,对20年未收承包费的232份合同,按照当时行情统一定价,同时规定按时结清承包款的农户可享受30%的优惠。一个月内,全村不漏一户追回集体经济收入49.77万元,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积累了启动资本。临晋镇张留村部分离任村干部16年不缴承包款,导致部分村民效仿拒缴,镇专班工作人员多次入户耐心做思想工作,最终说服离任村干部上缴承包款11万元,其余村民陆续上缴了承包款,共挽回集体经济损失31万元,化解债务4.8万元。据统计,去年全县农村共排查问题合同14301份,已整改14297份,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98.06万元,化解债务1979.49万元,新增土地资源530.92亩,新增资源收费125.7万元,切实明晰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规范了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夯实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支部引领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关键
临猗县委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制定出台了《农村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在60个条件成熟的村实行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以资金或土地入股,吸纳社会资本,建立起“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收益分配联结机制,在全县形成了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股份合作社、旅游股份合作社为主的三种形式。孙吉镇薛公村采用“党支部+公司+农户”的形式,动员本村在外人士回村办企业,开发万亩荒沟和滩涂,发展水产养殖、生态种植、乡村观光旅游业,实行现代农文旅融合发展,既增加了村民务工收入,又给村集体经济增加年收入40万余元,薛公村成为全县乡村振兴的示范村,其成功做法被收录到《山西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100例》。楚侯乡东朝村党支部领办瑞泉专业合作社,整合集体闲散土地、吸纳社员土地150亩种植菊花,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50万元建起加工厂,发展菊花种植、加工、销售全链条产业,仅烘烤菊花一年就给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10万余元,社员种植菊花每亩收入达到7000元,今年他们还将扩大种植面积。
在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同时,县委还在14个乡镇各选一个村试点集体经济组织托管服务,实行“直接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参与农业生产托管居间服务和集中流转细碎块耕地再托管”三种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托管服务中收取相应管理费。目前,14个服务主体托管土地约61580亩,带动农户7000多户,切实发挥了村集体组织“统”的功能,引导分散农户统一接受耕、种、管、收等托管服务,大大提高了农户土地收益,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政策扶持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保障
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践探索中,临猗县坚持用好用足上级财政政策,县财政、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为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提供对口支持。它们采取村申报、乡推荐、县评估的方式,先后成功申报了38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共申请扶持资金2100万余元,先后建成9个养殖类、11个种植类、10个交易加工类、4个休闲观光类集体经济项目,培育出猗氏镇翟村仓储服务、果品加工,楚侯乡东朝村皇菊加工,孙吉镇薛公村滩涂开发,临晋镇云冲村设施蔬菜大棚,三管镇三管村观光旅游等一批发展集体经济典型示范村。去年,全县统筹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1405.26万元,重点扶持了84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高效益发展。
奖励激励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动力
临猗县委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年度“五面红旗”创建内容、星级化考核指标、乡镇党委书记述职重点。县委还制定出台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奖励办法》,明确财政奖励标准,并将集体经济收入与党组织书记考核奖励和副职绩效报酬挂钩。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30万元(不含上级拨付资金)且产业经营性收入占比50%以上的,经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党委审核批准,可按集体经济收入5%的比例奖励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副职的绩效奖励资金,可从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中按不高于10%的比例发放。与此同时,县委还推荐薛公村、张庄村、东朝村、云冲村、峰仙村参加全省集体经济发展先进村评选,推荐潘家庄村、北杨村等参加全市集体经济发展十强村评选。“奖励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激励和调动了全县农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据了解,今年临猗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占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要达到70%,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个,全县上下已经形成聚精会神发展集体经济、同心同德促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张志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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