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房产证土地划拨咨询
去年大张旗鼓搞房产证清零计划。既然是诚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为什么针对之前的集体产权的房产证办理下来是划拨性质而不是出让呢?如果不是出让,是划拨性质当初肯定会有很多人不去办理或者缴费,为什么不能把政策讲透给老百姓?
只是一纸公文希望大家配合你们所谓的清零计划呢?划拨意味着房屋不能买卖,即便买了,签了合同,后期还是会存在很多不可控的隐患都需要老百姓去承担。
河津市人民政府回应关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二、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综上,单位家属楼,国家免收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给单位,所以单位家属楼土地性质为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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