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3-6-7 09:12:00

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莘莘学子们:

  又是一年毕业季到来了,在这里祝贺你们即将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就要迈向人生新的起点,学生档案问题是你们迈向新起点要处理的第一个重要问题,垣曲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温馨提醒:

  学生档案,记载了每个人读书的过程,承载着成绩与梦想。其主要内容为学籍卡、成绩单、学生登记表、毕业鉴定、毕业生登记表、获奖证明、党团材料等,这类材料具有不可复制性。档案是升学、出国、考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出具有关证明的重要依据,也是办理职称、社保、退休以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至关重要的材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要按规定妥善保管。

  一、档案邮寄事项

  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选择在生源地存放档案,档案可自带(注:不能私自拆封)或者由学校统一邮寄。学校统一邮寄的,请在档案到达邮寄地后,自行办理档案托管手续。邮寄时请按如下信息填写相关材料:

  单位名称:垣曲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收 件 人:人事代理部

  联系电话:0359-6088137

  地    址:垣曲县新城镇建设路中段(垣曲县人社局三楼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邮    编:043700

  二、档案托管事项

  档案邮寄回来后,需要及时办理托管(自带档案也需及时办理),托管档案需要在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到垣曲县人社局三楼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窗口进行办理。

  托管档案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

  2.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下载,需打印一份)。

  档案存放在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后,可以免费享受7项服务:一是档案的接收和转递;二是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三是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四是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五是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六是为相关党委(党组织)提供政审(考察)服务;七是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服务。

  注意:如未办理托管手续,我中心将不提供以上7项服务。

  三、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由于档案记录和反映了个人经历,具有很强的私密性,查看个人档案需要走专业的程序,因此在托管时需要格外谨慎。垣曲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温馨提示,办理档案寄存、人事代理应注意以下事项:

  在中组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人社部下发的文件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档案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费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对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进行收费。

  四、高校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等事项办理

  高校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的基层党委;可以转到自己父母工作的单位进行挂靠;也可由档案存放的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做好服务。但是如果档案不在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其党组织关系不得在该机构空挂。

  许多学生进入大学时选择了迁移户口,当毕业后,他们又需将自己的户口从大学所在地迁走。如果暂时没有单位接收其户口,就需要将户口转回原籍。户口迁移流程为持学校集体户口卡→学校户口所在派出所→换成户口迁移证→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和自己家庭的户口簿,到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事宜,无需到教育局办理任何手续。未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无须办理户口转移事项。具体操作流程事宜,还可以咨询当地的派出所。



  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垣曲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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