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3-6-7 17:50:54

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运城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依法收回下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收回的宗地四至:东邻货场东路西线、西邻阜财路、南邻运城市教育局、北邻运城市化轻公司、运城地区物资贸易中心、运城市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回土地总面积为5157.88平方米(合7.74亩)。收回范围内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土地证书由拆迁单位代为收回,交由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注销,逾期不交,自动作废。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后,将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处置。公告期15日,详情可到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13室查询(联系电话:0359-2288816)。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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