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泉源碑”见证生态情
20世纪初,新绛县三泉镇席村发现了一通“永护泉源碑”,这是清代乾隆二十五年由当地村民所立。这座碑影响和警示着周边15个村庄。每每有私采乱挖、违法搭建、破坏生态平衡的事发生,人们都会说:“‘永护泉源碑’在看着我们呢!”据了解,这座“永护泉源碑”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关于保护水资源环境的乡规民约。它从保护生态环境、水资源及赏罚严明的规定和资源权属,给了我们许多理念和启示,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一脉相承。碑的上端写着“永护泉源碑记”6个大字,下端碑文写道:“九原一出实为泉源发脉盖山,泽通气乃天地自然之理,志载以有限之,供无限之取则泉之涸也。可立而待也有者,不无杞人之忧,焉讵遭鼓堆庄屡屡偷凿石块货卖银钱,侵占山基。”
新绛县古堆村旁有一九原山,原来山下有一长流不断的泉水,隋代县令梁轨以惊人举措修渠引水,引九原山泉浇灌沿线“泉东八村和泉西七村”15个村庄的良田,成山西修渠引水之首创。这股泉水还引进县城的隋代“绛守居园池”,历代文人墨客为之赋诗作词。范仲淹吟咏的《绛州园池》诗中写道“绛台使君府,亭阁参园圃。一泉西北来,群峰高下睹”,寥寥几句,便将一泓碧泉写得气度不凡。
水是农业命脉、人的生命线,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读碑中文字,我们悟出茂密的草树枝叶、纵横交错的根系结构,构建了青山,涵养了水源,泉水才得以生生不息、永流不止。
乾隆年间,有村民在九原山上炸山取石,使泉水减少,也有村民在古水灌区两岸违章搭建,破坏水利设施。为制止这种破坏生态环境的事继续发生,村民相约对一些炸山取石和破坏水利设施的人进行处罚。这千余字的碑文对凿石毁坏泉源和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都作了详细论处,并将雍正年间一桩破坏泉源的案件作了记载,把私采乱建的27个人的名字一一刻在碑上,使其成为一份公之于众的“黑名单”。而惩罚也别具一格,将罚款一部分用于护泉之用,一部分用作古堆娘娘庙的油灯之费。
娘娘庙建在九原山的一个“制高点”,为宋代所建。给娘娘庙一些油灯之费,体现了古人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视。
碑文最后提出的“官山不应私卖”,告诉人们山是国家的财产,私人不能占山为王,更不能私挖滥采,应由国家统一有序管理。
古人云:“观今宜鉴古。”纵观《永护泉源碑记》,不难看出古人对环境保护有一种自发行为,而村民也有自治的能力,“再不敢额外侵占,再额外占愿甘承罪”。如今,三泉镇党委印刷了《永护泉源碑记》,并分发到户,广泛宣传《永护泉源碑记》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同时,永护泉源,美化环境,保护村容村貌,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梁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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