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3-6-8 09:08:58

关于做好评选表彰第五届河津市道德模范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评选表彰第五届河津市道德模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评选表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为动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良好风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融媒体中心组成“河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具体指导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三、推荐标准

    1.河津市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河津市道德模范分类标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3.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择优推荐参加运城市道德模范、山西省道德模范评选。获得河津级以上的道德模范和好人不再作为本次评选推荐对象。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四、实施办法

    1.全面启动。6月上旬,主办单位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河津市道德模范的通知》,并在河津风采上刊登消息,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2.人选推荐。个人或单位均可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选。推荐方式发电子邮件至hjswmb@163.com。个人和单位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底,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评选。

    3.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7月初,市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并向有关行业部门征求意见,最终确定20名推荐对象为河津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

    4.确定表彰对象。邀请市内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筛选,最终由市组委会研究确定10人(每类2人)河津道德模范的建议名单并报市文明委审定。

    5.媒体公示。7月下旬,市组委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河津电视台和河津风采等主流媒体上刊播,面向全市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6.表彰奖励。8月初,举行颁奖仪式及座谈会,对河津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并择优推荐到运城市文明办,参与上级道德模范评选。

    7.学习宣传。表彰仪式结束后,将组织河津市融媒体中心等主要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对河津市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全市各单位,尤其是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本辖区积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周密计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弘扬时代新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把组织推荐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推荐工作要倾向基层、面向一线,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看得见、过得硬、立得住,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示范引领。要把学习和宣传活动贯穿于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体,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主题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把道德模范的精神力量转化为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4.完善激励机制,重在价值导向。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

    5.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单位审定上报的人选后,填报《第五届河津市道德模范推荐表》,每人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一式2份,于6月底前报送市文明办。同时,报送材料及照片电子版。上报截止日后,组委会将集体征集申报人员的单位(村、社区)、计划生育、公安机关、发改委、政法委等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活动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5025633,电子邮箱:hjswmb@163.com,通讯地址:河津市泰兴路1号530室(邮编:043300)。

                  河津市委宣传部

                   河津市文明办

                  共青团河津市委

                  河津市妇联

               河津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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